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
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或“公司”)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彩虹集团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89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96.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06.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8日划至指定
账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0)第0087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拟投入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合计 41,606.00 万元 41,606.00 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130.80万元,取得现金管理及
利息收入净额2,038.7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7,513.93万元。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
根据前述授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8月7
日尚未到期赎回的产品本金余额为8,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 产品 期末本
序 产品 金额(万 预期年化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起息 到期 金余额 备注
号 类型 元) 收益率
日 日 (万元)
华泰证券股份 本金
已赎回取得
有限公司聚益 保障
华泰证券股份有 2022/ 2022/ 1.70%/3.10 收益
限公司 1/7 8/23 %/4.10% 387,287.67
(中证 500)收 益凭
元
益凭证 证
人民 已赎回取得
中国民生银行股 2022/ 2022/
份有限公司 4/20 8/23
款 142,361.11 元
已赎回取得
人民
中国民生银行股 2022/ 2022/ 收益
份有限公司 5/26 8/22 135,666.67
款
元
人民 已赎回取得
中国民生银行股 2022/ 2022/
份有限公司 6/29 8/23
款 28,263.89 元
人民 已赎回取得
中国民生银行股 2022/ 2022/
份有限公司 7/6 8/23
款 98,666.67 元
华泰证券股份有 华泰证券聚益 本金 2022/ 2023/ 已赎回取得
限公司 第 22638 号(沪 保障 8/30 2/21 收益
深 300)收益凭 型收 258,904.11 元
证 益凭
证
中金公司财富 本金
中国国际金融股 2022/ 2023/
份有限公司 9/1 8/21
期收益凭证 型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2022/ 2025/
份有限公司 6/17 6/17
存单(36 个月, 款 1日
可转让)
本金
华泰证券恒益 保障
华泰证券股份有 2023/ 2023/
限公司 2/23 8/17
凭证 益凭
证
合计 8,000.00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将到期,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
设计划,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此,董事会授权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股东回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和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继
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
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
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并办理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
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
施。
(六)收益分配方式
产品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
品,但现金管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
规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该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收
益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管理措施
能力强的公司发行的产品。只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购买结
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产品,严格控制
并筛选交易对象、投资产品品种。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
损失。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
通过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
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七、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
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业务开展,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
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决定继续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助于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基于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决定继
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相
关决策文件,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彩虹集团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彩虹集团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决定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助于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综上所述,华西证券对彩虹集团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唐忠富 周 晗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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